为全面了解全省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进展,科学评价云南省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目标完成情况,省卫生健康委派出6个由省地方病防治所和部分州市专家组成的工作组,于2020年11月9—24日赴16个州市开展了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终期评估省级复核工作。
本次复核工作范围覆盖全省16个州市,每个州市抽查1个县市,分别为:寻甸、镇雄、陆良、新平、弥勒、砚山、镇沅、景洪、双柏、剑川、昌宁、华坪、芒市、兰坪、香格里拉和凤庆16个县市。复核病种包括碘缺乏病、燃煤污染型氟中毒、饮水型氟砷中毒和克山病。通过查阅资料、现场交流和座谈等,了解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。包括:组织管理和部门履责、专项攻坚行动六项重点任务(“防治措施强化”、“现症病人救治”、“监测评价全覆盖”、“能力提升”、“防病意识提升”、“科学研究”)执行情况,以及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、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终期自评估完成情况。同时,按照《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(2019版)》要求,开展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现场抽查。
通过本次复核,各地高度重视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工作,逐级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,与上级签订目标责任书,制定本地区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,按计划开展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自评价、地方病专项攻坚行动终期自评估等工作。目前,省地方病防治所正在进行复核样品检测工作。
拟稿:黄开莲
审核:王安伟